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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熱瑜伽的創立人
熱瑜伽由印度瑜伽大師比克拉姆(BikramChoudhury)與他的妻子在哈達瑜伽的基礎上創立。
他出生於年,四歲開始跟隨印度名師練習,每天練習四到六個小時,13歲就取得了國際印度瑜伽的冠軍。
他在17歲時,由於一次意外事件導致膝蓋受到重創,被醫生告知將無法再行走,而他驚人的毅力使身體得以康復,並按照人體的生理結構和特點,運用“人體在高溫的環境裡就像鐵在炙熱中變得柔軟”的理論編創出26式的熱瑜伽動作。
18歲時去美國,並開始對熱瑜伽進行推廣傳授,在印度有所瑜伽大學就以他的名字命名。
年近60的目光炯炯,身材勻稱,肌肉結實。

瑜伽的創始人:瑜伽的創始人是誰
比克拉姆在美國創立了熱瑜伽體系,一經推出便轟動了整個瑜伽界。
儘管這種練習方式被一些古典瑜伽師認為不符合傳統觀念和規範,但熱瑜伽無疑擁有忠誠的追隨者。
熱瑜伽對場地和溫度的要求十分嚴格,練習者要在38℃至42℃之間的高溫環境和嚴格的通風系統配合下,60分鐘內完成26個固定的瑜伽姿勢,基本上10分鐘後就會大汗淋漓。
比克拉姆對熱瑜伽形象的比喻,把一塊鋼鐵加熱後,用錘子能夠輕易地改變它的形狀,因此40℃的室內溫度下,可以柔軟因缺少運動而變硬的肌肉和筋骨。
這樣即使是平時缺少運動的身體,也可以輕易地完成不同的伸展動作,不容易受傷。
2、瑜伽是誰創造的?
瑜伽術原產於古印度。
它最初本是古代婆羅門教(印度教的前身)為了實現解脫而採用的一種修持方式,後來這種方式也被佛教和耆那教所吸納,故成為印度宗教特有的產物。
“瑜伽”一詞,來自於印度古代梵文,是梵文“yoga”的音譯。
此詞最早出現在公元前年的婆羅門教經典——《梨俱吠陀》中。
在《梨俱吠陀》中,“瑜伽”的意思是指“軛”或“伽”(牛、馬拉車時架在脖子上的器具),具有用軛或伽把“馬與車連結在一起”的含義。
後來,它的詞義逐漸擴大,引申出兩種事物相互“連接”、“結合”、“合一”、“化一”等義。
最早把“瑜伽”一詞與宗教的解脫思想聯繫在一起的,是婆羅門教。
婆羅門教把每個人的靈魂稱之為“自我”,把宇宙的最高本體稱為“梵”或“大我”,他們認為只要使兩者結合在一起,就可實現人的解脫,而使兩者結合的手段就是“瑜伽”。
婆羅門教的經典《薄伽梵歌》對此做了明確的解釋:“瑜伽就是促使個人靈魂(小我)與宇宙靈魂(梵或大我)結合化一的手段”。
因此,“瑜伽”就成為婆羅門教的專有名詞,特指使個人靈魂與梵或神相互結合的手段,即實現解脫的一種修行方式。
“瑜伽”的思想和實踐在印度源遠流長,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年前的印度河文明。
據考古發現,當時居住在印度河流域的達羅毗荼人就已開始從事瑜伽實踐活動。
在摩亨佐達羅和哈拉帕的考古遺址上,曾出土一些石雕和印章,這些石雕和印章就刻有人進行瑜伽冥思和各種瑜伽坐法的圖案。
這說明,大約在年之前印度的先民就已有瑜伽活動了。
為什麼在印度會產生瑜伽呢?有人分析,這跟印度的自然環境有關。
因為在印度那種高溫炎熱的氣候下,人們在森林里通過瑜伽靜心冥思、修心養性,對抵禦酷暑濕熱是絕對有益的。
正如中國人所說的“心靜自然涼”,這種方法深受印度古人喜愛是不難理解的。
大約在公元前年,原來居住在高加索和南歐草原一帶的雅利安人開始南下,途徑伊朗和阿富汗,侵入印度河流域並征服當地民族達羅毗荼人。
雅利安人原是游牧民族,侵占印度河流域後定居下來,他們一方面學習農耕知識,另一方面也大量吸收了達羅毗荼人的文化。
其中,他們把達羅毗荼人的瑜伽活動也吸收過來,作為實現自己宗教信仰的一種補充。
公元前年左右,雅利安人信仰的婆羅門教已經形成,當時出現的《梨俱吠陀》就是婆羅門教產生的標誌。
有關瑜伽的最早文字記載,已出現在《梨俱吠陀》中。
《梨俱吠陀》雖然是一部讚美神靈的詩歌集,但其中有一首詩,專門描述了人通過瑜伽所獲得的神奇智慧和力量。
公元前7世紀以後,婆羅門教又湧現出一批探討宇宙起源、人的本質、人與世界關係的哲學經典,統稱奧義書。
在奧義書中,婆羅門教的先哲們進一步發展瑜伽思想,並對瑜伽實踐作了具體闡述。
例如,《石氏奧義書》把瑜伽解釋為“統制心和各種器官的活動”。
《白驢奧義書》論述了瑜伽的各種行法,如身體的姿勢、呼吸的調整、修習的場所和目的等。
《慈氏奧義書》對瑜伽行法作了系統的分類,形成最初的“六支行法”。
這六支行包括調息、制感、靜慮、執持、觀慧和三昧。
此時,關於瑜伽的學說基本成形,它已成為婆羅門教的主要修持方式,其特點是通過對身體、感官和心思的控制,達到人與神、個人靈魂與宇宙本體相結合的神祕境界。
公元前4世紀以後,進入史詩《摩訶婆羅多》和《羅摩衍那》的時代,瑜伽已在印度民間廣為流行。
《摩訶婆羅多》記載了許多有關瑜伽的內容,無論對身體修煉,還是對精神控制,都有生動的敘述。
在這個時期,瑜伽的形式也有新的發展,出現了各種類型的瑜伽術。
在《薄伽梵歌》中曾提到三種瑜伽:“智瑜伽”、“業瑜伽”和“信瑜伽”,此後又產生了“王瑜伽”。
大約在公元前2世紀,瑜伽學說已經形成一個獨立的哲學流派,名為“瑜伽派”,並且成為婆羅門教六大正統哲學流派之一、瑜伽派的創始人為波顛阇利(Patajali),他所著的《瑜伽經》(Yoga-stra)是該派的主要經典。
《瑜伽經》對以前的瑜伽方法和實踐進行了系統的歸納和總結,並把它進一步理論化。
這樣,瑜伽學說就上升為一個既有完整理論,又有實踐知識的系統哲學體系。
4世紀以後,古代婆羅門教經過改革,出現了全新的面貌,人們把此後的婆羅門教稱為“新婆羅門教”。
我們今天所說的“印度教”,就是指這種“新婆羅門教”。
在印度教的時代,瑜伽被各種教派廣泛採納,並出現了不少新的種類,其中最突出的就是12世紀出現的“訶特瑜伽”(Hathayoga)。
“訶特瑜伽”,意譯為“力量瑜伽”。
此種瑜伽的創始人為古羅俱商那特,著有《訶特瑜伽》和《護牛頌》等書。
訶特瑜伽有幾十種功法,測重於調息、坐法和身體其他部位的訓練。
因此,它後來演化為一種體育鍛煉的方式或保健體操,現在在歐美和我國流行的主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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